坦率地说,我父母的婚姻并非基于爱情。他们经朋友介绍相遇时,我娘是个32岁的高学历大龄剩女,在国企做技术人员,工资、地位都高人一等,希望丈夫容貌气质出色,最好是大地方出来的,而我爹是个身陷某穷农村的上海知青,脱身无门。如果和我娘结婚,他可以调动到城里。所以各取所需,认识一个月后就闪婚了。
30年的婚姻很不愉快,充斥着无休止的吵架、打架和各种琐碎的争执。作为受害者,我从未停止过对这段婚姻的批判和第三人视角的观察。从小我就喜欢钻在床底或壁橱里,像小动物一样小心翼翼地躲着,因为不知道为何,就开始拍桌摔碗,又一场战争打响了。他们的打骂和争执很有典型形象——内容无外乎地域歧视、学历高低、强弱势抗衡以及对彼此家庭成员的不满。对于对方“不是”的挑剔和零容忍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共同兴趣之一。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他们又是同一类人:极端、暴烈、固执、刚愎自用,对认准的价值观绝不撒手。值得高兴的是,他们绝不撒手的对象之一,是对家庭无尽的忠诚和责任感。
我3岁的时候,我娘因为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住院,且因并发症被下了几次病危通知。专家说这病看不好的,只能苟活着,花光家里的钱然后在近乎瘫痪以及脏器衰竭的痛苦里慢慢死去。那时候,我只记得我娘整日哀哭,抱着我喊:“我活不长了!你很快就要有晚娘了!”
那时候她已经严重丧失了行动能力,晨僵一日沉过一日,寸步难行。我爹但凡听到她哭,就顶着说:“谁说你要死了?谁要给她找晚娘?”然后就开始了这样的日子:一边照顾我,一边做三餐营养汤菜送去医院照顾病人。那是大冬天,屋子里很冷,但回忆里却总浸染着上海风味的热烘烘的汤菜香气,印象最深的是番茄蛋汤,当然是高价版的,有圆圆的白白的冬菇和冬笋头吊鲜,还有肉丝。我欢欢喜喜地抱着我爹的腿,看他怎样做饭:
先把番茄煸出汁、调制蛋花,同时把冬笋头和冬菇切片、把肉丝和笋片汆熟,再放在一起慢慢炖煮到番茄容形尽消,最后放入蛋花、葱花和盐。汤浓味足,双冬的搭配显得精致和细腻。我特别爱喝这个汤,有一小碗,就可以呼哧呼哧地不用喂就自己干掉半碗饭。
也有炒猪肝、清蒸塘鲤鱼,或者油爆了河虾后让我一起帮着剥虾仁,一边剥一边吃。在物质贫瘠的1988年,这已经是很殷实的营养餐了。做好汤菜之后,用保温瓶装得严严实实,再带上我骑上车,一晃一晃地行进在冬日的寒风里。一般到了医院里,汤菜都还是热的,然后我爹就喂给我娘吃,顺带再喂喂我。我娘吃饱了就哭,说着晚娘之类的话。
我爹做这些事的时候,从未急吼拉吼过,总是从容地、慢慢地,把“上海男人”的优良口碑演绎得淋漓尽致。虽然他可以为一点小事对我和我娘暴跳如雷,但在照顾我们娘俩方面,从未有过只言片语抱怨苦累。我特别着迷于看我爹做饭的样子,那个冬天里所有热烘烘的、饭菜芳香的回忆让我日后回忆起这段理应想起来很苦的往事,一点点阴影都没有。相反,我觉得这段日子特别快乐。
再后来,我娘幸而康复,简直是奇迹。在专家们束手无策的情况下,我爹只是一个小中医,却自撰一方,冒着极大风险说服我娘服用大剂量雷公藤。雷公藤有很大的肾毒性,极可能类风湿没治好,却让病人提早送上路。我娘有天幸,她恢复得很好,没有任何肾毒反应,直到最近几年因为年迈,痼疾又犯,却远没有年轻时那么严重。
过了很多年自己有了点医学常识,才发觉我难以想象当时我爹的内心压力,无法想象他下了多大的决心和勇气,花费了多少的考量,才敢用这个方子来拯救妻子。他独自承受了一切,在我娘动不动就寻死觅活的时候,他一遍遍地鼓励她,只有顶住的力气,绝无后退和松动的念头。虽然只有一年,但这样的一年或许不是每个人都能经受住的。
日子好了,夫妻照样战争。吵架、打架和争执。玻璃摔碎一地、但凡三天以上的假期必然用于三十年婚姻里所有龌龊翻尸倒骨地清算,好不容易一家人外出游玩必然在外翻脸……然而,无论我娘如何数落着我爹的不是,比如智商低、脾气暴躁、不通人情世故等等,但最后总要加上一段作为主流基调——“但他总是一个好人”。按照《倾城之恋》里的文法,这样的一段患难经历已足够让他们这辈子在每一次天雷地火的战争后得到和解。进一步说,我父母在年轻时都是相貌堂堂的人,不缺乏开始新生活的机会,尤其我父亲,艳遇的诱惑层出不穷,令人羡慕嫉妒恨。其中最惊艳的是一个被他治好了湿疹的女人,她青春美貌,年纪足够被我喊姐姐……我的父母像每一个凡夫俗子一样,被诱惑、被触动,未曾没有过畸念和遐想,但关键是最后的做法。
我很自豪他们永远守住了内心认准就不撒手的东西:责任而非爱情,是婚姻和家庭的核心价值,是对一己私欲的约束,不得背弃,不得退缩;当苦难的命运袭来时,只能一起顶住,而不得逃避,更不得背叛和伤害已经遭受命运伤害的人;须拼尽全力,须自省内心,须对待婚姻和家庭如同敬神。
有时候,责任会让人痛苦和受限,或者沉重和不悦,但诚如弥尔顿所言:“谁能承受上帝温和的轭,谁就侍奉他更好。”人存活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喜悦和自得,痛苦亦是该当的那一部分。因为如此,我们才被称为“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