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读高中的时候,出完课间操,每天必定往返于教室与学校收发室。学校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认知水平,征订了许多报纸,样式却是少得可怜,无非是一个地方发生的逸闻趣事,被以报纸的形式记录下来。而那时对于我们来说,却是开拓眼界,认识世界的唯一途径。
其实,所谓的收发室,不过是学校腾出来存放师生信件和学校征订的课外刊物的小房间,老旧的墙壁,上了年纪的窗户,甚至堆放师生信件的架子也破落不堪,许多时候堆放在一处,要你仔细前去辨认。
然而,窗户边上的小黑板,却是备受瞩目的焦点,因为每逢有重要的信件和邮寄过来的物品,收发室的老师,必然在那小小的黑板上,落款着你熟悉的名字。那一瞬间,恨不得整个人的插上翅膀,从拥挤的人群中,急匆匆的拿出属于自己的信件,又小心翼翼的把皱边的角压平整。
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正式进入校园,每逢有事,只能去相应的公用电话亭,买上一张电话卡,价格相对昂贵,五块钱20分钟通话时间。于是,除去必要的电话,我们决计不会泡在电话上,与远方的人诉说思念的轻重。
写信,成为了那个年代,一个学生能为爱情承担的负担。一封信,长则几十页、少则五六页。哪怕平时写作文800字尚且嫌多的人,面对那一张张洁白的信签纸,心里仿佛却有无数的话要说。一行行、一字字,似乎并没有说明什么,到提笔落下最后的称呼。恍惚发现,写满了想对一个人说的话、谁要讲给他听的故事。
也许,信也是最能承受青春懵懂情绪的媒介,它没有对面交谈来的直接,可以省略两个人相见无言的尴尬,也没有电话来得那么突然。与一个远方的人,通过一封信的距离,拉近了天涯海角的长度,世间再也没有比那时的信,最美的文字了。尽管从一个成年人的角度看来,也许叙述的方式有些不妥,表达的文字太过于稚嫩。可是,那是两颗青春的心,透过时空的距离,彼此交汇的瞬间,碰撞出的火花。
真,一个真字,能概括所有的青春年少,喜欢一个人,仅仅只需要一个眼神,一段触膝而谈的对话,一封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书信,没有丝毫代价就可以连接起沟通两个人心灵的桥梁。
“”喂、那个谁?,我喜欢你。”
一句很简单的喜欢,没有包藏着任何的势利,不用考虑家庭、不用考虑未来。仅仅只是因为现在,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在同一个小小的空间里,面对同样未知的未来。因为某一种特殊的情绪,轻轻的告诉你。喂、我喜欢你!。
三年多以来,帮同学收了无数次的信件,传达了无数次的纸条。在我浅薄的记忆中,属于自己的也唯有那么一封信,尽管我每天都在幻想,当我奔向收发室的那一瞬间。在那黑板上,可以瞧见我熟悉的名字。然而,我却也知道,那仅仅是希望而已。
那一封信,我依旧还留着,因为那是迄今为止,我收到的唯一一封信。是儿时特别好玩的邻居妹子写给我的。
那时的她还在读初三,而我则离开了家,去到了县城也就是我现在所在的高中求学,信上的内容到现在依旧记得很清楚。她说,她早恋了,找了一个隔壁村的同学,他很爱她,初中毕业可能就要结婚了。
我没有回复她的信,因为我不知道,这些年朝夕相处,到底她在我心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现如今,她也成为了一个男子的妻子,一个孩子的母亲,也许早已经忘记,曾写过这么一封信吧。
日复一日,对于信的期盼,并没有随着年岁的老去而有所消减。哪怕明知,在那小小的黑板上,想要看到自己的名字,比中彩票的概率还低,可每天准时,从教室奔到收发室,只怕不错过,哪怕一秒的时间。
有一段时间,挑选几个在远方,自以为关系还不错的朋友,不论男女,皆然寄去了一封不长不短的信件。可是,那些信件就像石沉大海,终究没有了音讯。其实,我宁愿相信,由于那个年代特殊的原因,它们在寄往远方的路上,悄悄的掉落在每个角落了。
后来,就像那些被遗忘的信件,写信成了时光村落的遗物,现在的孩子怕早已不能因为收到一封信而欢心鼓舞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