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我活过的二十几年里,我的人生平平凡凡,似乎也掀不起多大的风浪,也经不起多大的风浪。所以说,我也就是那一无是处的人。
我喜欢吃,喜欢享受吃的过程。想当年,我的父亲也曾是热血青年,为了家庭,学会了很多。比如,为了孩子的不挑食,也为了曾经的大厨梦,学会了天南海北的烹饪方法。我并不挑食,只挑味道。那些不大被孩子喜欢菜,在我的世界里,那是我的最爱。喜欢吃,我也只是喜欢嚼爵的感觉。脆的,糯的,咬不动的,还有入口即化的,是吧,感觉就是这么奇妙,我喜欢的感觉就是全世界在我眼前一样。
有一样吃的,抄手,是我近一年的喜欢,只是现在,我感觉没那感觉了。抄手,像馄饨一样,一层面皮包了一点肉,饺子也是一样的做法,雷同却因包法不同而名也不同,却依旧有人分开买它们。上了大学,我觉得抄手这个名词很是稀奇,所以,我买了它。味道不同于馄饨和饺子,吃的感觉却类似饺子和馄饨,每天不知吃什么,我也就几乎每天都吃抄手。西南一带的吃食,大多以两做单位。每每点单时,都觉得一两少了点,二两又多了点,最后,我都是点的二两。我不喜吃面食,面条一类的东西,我都是吃一两的,当然,抄手另外。过了年回来,我又点了抄手,当然是因为不知吃什么。白白的面皮,汤水浸不满的地方露在空气中,其他的,都泡在红油汤里,撒点葱花,就像一个艺术品,摆在我面前,选上一双黑筷子,细细品尝。不是当初的美食了。人和物都没变,变得是品尝的次数,还有那个冲动感。味如嚼蜡,我都觉得都不入过。我开始吃的几个,都还可以吃下去,之后就把肉吃掉,最终,吃掉的不足一两。明明是刚煮的,我却觉得是在吃汾水。
父母教会了我很多,学校学的是知识,在家里,学的是人生。老爸从不在一个星期重复做一样的菜。也许就是老爸他们已经吃过的亏不想后来人吃,但人生又怎么说的准呢。
都说人长大,喜欢的事物都会变。其实,大家都知道,变得不是人和物,是那个新鲜感。从小到老,都对新的东西感兴趣。历经千百年的岁月,米饭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主食。为什么没有绝对反感米饭的人呢?因为,享受的吃米饭,它是甜的,和其他东西相比,它又是没有味道的,当你沮丧的吃它,又是苦的。吃它,不是纯纯的享受,何尝又不是觉得它就是人生。
米饭啊,浪费了一两多的抄手,我又想吃米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