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来到书桌边时,发现桌子上有一只蚊子。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亮出了它的催命符。自以为佛祖之手盖了孙悟空不会留什么痕迹,结果还是剩了一摊污物——我的手上也沾了点儿血。不过自己的手上留下自己的血,总不算罪过吧?但是,为了体面些,我还是得为这蚊尸唱唱弥撒,“歌功颂德,罗列错误”也是免不了的。
一
亲爱的蚊子,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嫉恶如仇?我家族的哪一代得罪你了,非要用我至高无上的血作为补偿?书上说,会吸血的都是母蚊子,身为“蚊母”,我能体谅到你育蚊之苦——虽然我是男的。可你也不必来吞我的血啊!别人也有血,而且多着呢!我的血按理说也不是无偿给你吸的,社会上还时兴卖血呢!我的血好歹也算人血,也是高档血,算你5分钱1毫克吧。可你们蚊子又不给钱,无论如何也算盗窃,严重一点儿叫“贩卖人体器官”——血也是人体的一部分啊。你虽然没卖,但也该被“崩”好几回了,这“法”适用于一切公民,应该包括你吧?所以,我一巴掌把你拍得“呜呼”了,也是你罪有应得!
二
蚊子大哥,你为什么在我玩儿电脑的时候来骚扰我?对方的“小隐”已经把我扰得够呛,连“大河”都没办法对付,你是不是觉得敌人还不够多、不够狂?呀,不好,炮台被轰了!坦克被摆平了!防空塔也半死不活了!敌人要轰主机了!哎呀,又是你,臭蚊子死蚊子呆蚊子傻蚊子笨蚊子白痴蚊子,你咬什么不好?咬我干嘛?唉,贻误战机啦!主机已经被“小狗”粉碎得只剩三格血了,我是挂定了!贻误战机是军中大忌,要用军法严惩!我贻误了战机,但若没有你的骚扰,两梯队“大河”也不会被“红魔”吸走呀!所以为了那么多“死难的战士”,你这只蚊子应该凌迟处死,一巴掌把你废了算便宜了你!
三
蚊子爷爷哟!你怎么又往汤里飞呢?你是不是受美国撞楼事件影响,准备自己当“自爆飞机”?没有?那么你怎么向汤里飞呢?这可是水呀!H2O是生命之源哩,你不想活,我还想活呢!什么?你要产卵?啊,有没有搞错!你是在做一件不道德的事呀!你想毁了一碗汤,还想在汤里产卵,这分明是下毒嘛!或者叫“谋杀”也不为过!按《刑法》规定,谋杀若死了人或造成别的严重后果,都要吃枪子儿的,所以为了你,我警告你别在汤里产卵。另外,若是卵成了孑孓又成了成虫的话,它们将从这一个人身上弄点儿血,再从另一个人身上弄点儿血。要知道,现在各种传染病大都会以血液传播,就连最致命的艾滋病也有蚊子传病的理论基础。这样一来,哼哼,你也有变相谋杀的罪名,杀了你也是为了60亿个生命呀!你的死好有一比:“被杀不要紧,只要立场对。为了60亿,阴间来相会。”
四
尊敬的蚊子,你也许自爱你的家族里是个“优等生”,是个“吸血标兵”,或是“吸血模范”什么的;你也许以为“自己是在臭水沟”长大的,成了蚊子也算天地造化。但在蚊子军团里称雄算不得英雄!到头来还是免不了被超过、被排斥,免不了走向马克思或达尔文的怀抱,你知不知道?在你被毙时,你在彷徨,你在思考:我要如何吸更多的血,以使自己在蚊子军团里一直处于领先位置。但其实,在你彷徨时,你连生的机会都丧失了。一只蚊子最基本的习性就是吸血,就像学生的本业是学习一样,应该不断地学而不是在想谁超过我怎么办,作为蚊子就该一心一意的吸血。
五
蚊子同志,海明威说过一句话“任何人不是生来就要被打倒的。”我想你们蚊子也是一样。但基于你们的危害太大,多项罪名成立,依照《刑法》判处死刑,剥夺进化成人的权利终身。现因蚊子同志已被一位姓张的中国未成年人男性正法,故而不再追究。
第二天早晨,在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太平门外蒋王庙街12号8幢1单元1楼,发现一具蚊尸。阳光普照大地,太阳照样升起。那丧钟大概是为蚊子而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