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声韵诞生了。新的诗体尚在探研中徘徊,从新古体诗到现当代格律诗再到汉俳、汉歌以及自由词、自度曲等,名家新秀都在孜孜不倦地进行着诗体创新的求索和实践。然而,至今还没有一种诗体被真正的固定下来,并得到广泛的运用。王国维在《
人间词话》中说:“盖文体通行既久,染指遂多,自成习套。豪杰之士,亦难于中自出新意,故往往遁而作他体,以自解脱。一切文体始盛终衰者皆由于此。”此说大体如是。然而亦有例外,如毛主席者,于诗于词,尽愈唐宋诸家,绝倒古今文人,是大作手,是真名家,在二十世纪前半叶使近体诗词重新振拔,非他人可以望其项背也。可是,毛主席并不主张年轻人写格律诗,他说:“诗当然以新诗为主体,旧诗可以写一些,但是不宜在青年中提倡,因为这种体裁束缚思想,又不学。”因此,把格律诗的形式改造一下,使之既有近体诗的韵味,又有别于新诗,是应该允许的,也是可行的,而且很有必要。革新诗体不能
成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人们于近体诗所形成的习惯,因循固执,是新诗体不得确立的原因之一。一方面,人们对于近体诗的格律形式驾轻就熟,不情愿接受新声韵,不舍得改变自己既成的固习。另一方面,新诗体的确立,需要有名篇佳作以为模拟规范,需要有大手笔的尝试和影响,才具有权威性,以便于后学仿效,逐渐确立。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是革新诗体的
勇气不足,如同任何变革一样,说白了,就是自己内心深处存有“革新恐惧症”,如果成功了,皆大欢喜,如果失败了,恐遭非议,因此,对诗体革新持消极保守的态度。当今之世,各民族文化相互交融渗透,新生事物层出不穷,知识爆炸,日新月异,“抽足再濯,已非前水”,“吟安一个字,拈断数根须”的作法与当今文化发展之迅速大不协调,因而诗体革新就是必需的。否则,旧的形式不能适应新的内容,而且从
欣赏者的角度而言,只有通俗的,才是大众的,诗以欣赏娱乐为目的之一,众多的民众是真正的欣赏主体,诗不是文人学者的专利,群众更需要娱乐享受,增长文气。所以,雅俗共赏成为诗词乃至文学创新的必然要求,脱离欣赏群众的所谓纯文学或者文人文学、案头文学,是腐朽的,缺乏生命力的。其实,从诗经到楚辞再到汉乐府,诗都是合乐而歌的;词、曲配乐歌唱,自然不必多加申说。丁芒先生在2005年《中华诗词》第九期《曲律过严何足畏》中说“格律,虽是我国诗审美传统的重要因素,也是中国传统
诗歌形式艺术的根本特色。但,(1)它毕竟是艺术形式问题;(2)它属于审美流动范畴,是可变易的、发展的;(3)乐音流的词曲,基本已全部脱离了音乐而独立存在,词牌曲谱只是其音乐躯壳,因此没有理由硬是要求株守其音乐性规范。”当然,诗与音乐的脱离较词曲更早。丁芒先生在该文中又说,曲律不应成为曲作者的拦路虎,“不必对格律抱如天大的敬畏之心,必要时可以绕过去或竞突破它。”这虽然说的是曲律,但于诗律、词律亦然,为了突现意境的需要,可以“竞突破它”。王力先生也曾说过:“任何规则都有它的灵活性,诗词的格律也不能是例外。处处拘泥格律,反而损害了诗的意境,同时也降低了艺术。格律是为我们服务的;我们不能反过来成为格律的奴隶,我们不能让思想内容去迁就格律。(《诗词格律·结语》)从《中华诗词》历届诗词大赛的获奖作品,尤其是一等奖的作品中,可以看出,几乎每届都有古风获奖,这表明作者是不愿受较多束缚的;也表明只有更少束缚的形式,才能充分展现丰富的内容。同时2005年《中华诗词》第十一期上,赵玉林先生的《历代六言绝诗选粹》跋中说”因六绝格律较七绝为宽,无平起平收、二四六分明、孤雁入群、孤平、三平脚等等限制,对初学者来说,易于操作,不啻为大众开一方便之门,亦为百花园中增一异卉。并在《暮云春树》栏目刊发了陈子波、赵玉林先生“六绝一组”大飨读者。其实自唐至清均有六言诗作,只是相对五、七言诗来说处于弱势。究其原因,大概是作者以五、七言诗为追求目标,用来显示才华,视六言诗为小技,不愿雕虫;另一原因,可能与科举制度有关,因为考试时不考六言诗,故六言诗较少。尽管如此,六言诗的形式于诗体创新方面,也很富借鉴意义。另外,民歌、通俗歌曲、雅俗兼具的戏曲等,相对而言,较“阳春白雪”式的文学作品更能吸引大众的耳目,对于诗词曲的形式创新颇具启迪性,值得借镜。历史上,词、曲都是根据音乐要求而创作的,如戈载的《词林正韵》、周德清的《中原音韵》均是后代人在总结收集前人作品时,选定名家,参酌名篇而制成的词牌、曲谱,本来是先有词、曲,后有词牌、曲谱,这样,它们就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当时作者们的艺术创作实践。其实,历代均有对艺术形式的创新,只是程度不同罢了。在五、七言律诗盛行的唐代,也有名家如刘长卿、白居易等人作仄韵律诗,但较少名篇,不得流传。词至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一改该词牌用平声韵为入声韵,使该词凄厉急促,更能表达作者忧愁的意境,遂成名篇,故在词谱上就有了《声声慢》押入声韵的新形式。因为当时的作者大都精通音律,故能自度词、曲,词如姜白石自创词牌《暗香》、《疏影》;曲如关汉卿自创曲牌[双调。大德歌]等,既是名家,又是名作,就被传流下来以为后世规范。这都说明艺术形式的可变性,唯物辩证法认为,变是绝对的,不变是相对的,因而,诗体革新既是读者的需要,又是作者的必需,时代使然,不以个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因此,我们要遵循艺术创作的规律,不断创新,勇于实践,“面向世界,面向
未来,面向现代化”,使我们的文学艺术形式能够适应广大受众的需要,这才是文学艺术创新的不竭源泉。从创作过程看,作诗填词制曲,往往是灵感来临,淋漓挥就,无暇顾及平仄,况且在今天,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格律平仄并非人人能诵,写就之后,改平用仄,或改仄用平,多伤意境,因为诗词以意境而别高下。再者,诗词曲于平水韵,多用文言字,而文言字对于多数欣赏者须借助字典,才能理解。再者,诗词曲又多用典,对于广大的读者而言,没有一定的古文基础,对典故,尤其是生僻的典故,更加难懂。再者,诗词曲因受格律限制,有时不得不用生僻字。如上原因,使读者、作者均感困难。诗词进校园很好,但小学、中学乃至大学,于平仄格律的基本常识,非专门研究者,也知之不多。目前的实际情况是语文教材中选几则近体诗词,在
老师的辅导下,解释字词含义,使
学生能够理解该诗词的主题思想而已。因此,有必要对旧的词语进行改造创新,用新的词语取而代之,形成新的“诗家语”,那就是使用普通话,使用新声韵。新声韵的诞生,对于革新诗体,提供了便利条件,促成了其可行性。中华诗词学会对新声韵问题提出了“双轨并行”的方针。那么,在诗体方面,不妨也实行“双轨”制,既可使用近体诗词曲的形式,又提倡和鼓励创造新诗体,前者作为过渡,后者以为目的。对于后者,不妨借用律绝、词牌、曲谱的形式,或者另创其他形式,不拘平仄,只讲用韵,同韵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