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夏天,住在六楼的我更喜欢
春天或者
秋天的时候,夏天太过炎热。毕竟凉山的风也很大,有时候站着也害怕风像自己袭来,就像被吞噬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我喜欢耳塞着阿兰的歌,在夜晚,在阳台被凉山的暖风吹着,怀念着某个夏天,和这里暖春一样的夏天,那首我永远也听不倦的歌,那张我永远也画不完的画,唯美,悠长。那个夏季总是在街灯下
生活,高考后我每天几乎用尽我所有我力气去享受玩乐,每当华灯初下时,我便会睁开自己蒙睡了一天的眼睛,去感受晚风的洗礼。起来精心为自己准备,也为她准备。一路的街灯越来越亮,因为地球在转,我们在走。偶尔在坏掉的路灯下面我会亲昵的告诉她我很喜欢她。当然也不值一次,但是她从未觉得厌倦,而我也从未放过每一次机会。我们很少牵手,因为她不喜欢。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我习惯了她的习惯,
爱情也应该就是这样吧我想。我们都同意并不是每天要在一起很久很久,久到按世纪来作为单位的计算才叫爱情。不是紧握着手就能永远不分开,也许我错了吧,也许我应该紧握着她的手,至少现在我还能够多怀念她那双打游戏打到手抽筋也停不下来的手,至少我还能告诉自己我们曾经的恋爱有着每天几小时之间牵手去证明。而不是面对一张白纸,永远都是一张白纸,没有她的声音,没有关于她的任何的信息能够表明我爱过。我们爱过。后来的后来,逐渐忘记了,因为我只需要记得某个如暖春的盛夏和某人在街灯下谈了一场既不刻苦铭心,也不惊天动地的恋爱。只是说了很多很多句我喜欢你,很喜欢。只是唯一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在她脸颊上亲吻了一下的一场不是恋爱的恋爱。久久过后知道很多关于她事情,我想告诉她我还在,但是我真的还在么?我不再是能够每天能够陪她走过那条满是坏掉的街灯的路,因为那条路翻修了,路灯也换了。我回去几乎是坐的公交或者自己骑车。找不到任何关于我们的一棵树。暑期回去见面了没有任何尴尬,那条街上的一个水吧。她很淡定的和我小浊了几杯酒。我也只能故作淡定的说起我们的过去,就像说别人的
故事,她也在听别人的故事。那路灯,就是电影的开场也是收场。六楼的风又把门吹出问题了,每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去阳台上呼吸空气总会开门,然后门就会滋滋作响。影响到寝室其他兄弟美梦。多年以后,或许这滋滋声会是他们对我每天早上的一种怀念方式,这时我会想,就像那一路街灯,是我对她的记忆,这记忆是一场不是恋爱的恋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