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一同事生日,我们具体去疯了。首先我们去吃了一顿干锅鸡,感觉不过瘾,又去草櫈吃了饭,吃的肚皮似鼓状(尽管平常老念叨着减肥,一遇美食的我就把这概念抛到脑后了,呵呵),然后我们一起去唱歌。为了让唱歌的时候,满足嘴巴的需求,为了节约成本,我们在歌厅外买了好多小零食(按规定是不能带吃的进去的),做了一回不良公民,但这小
心情却是乐滋滋的,呵呵……就如同跟一个好
朋友一起逛街,在街道上违规穿过路上矮栏,为了降低自己双脚的疲惫,从街这边快速到达街对面,尽管是不良公民的作法,心中却还是有些许
快乐,哈哈……也许这就是青春的符号吧(有一点点叛逆)。我想城市的歌厅之所为会那么受欢迎,那是因为它是一个可以不顾及城市的繁琐喧嚣,任意发泄,任意疯的地方吧。面对桌面的啤酒,尽有一种好似在喝温开水的感觉,一杯接一杯竟没有半点醉意,哈哈……突然发现自己有喝酒的潜力哦。有句话好经典,酒壮竦人胆,酒喝下去,自己都快成为一个十足歌吧,尽管自己的歌声不堪入耳。因为这是在朋友面前,这是一个放松的地方,没有那么多的顾虑。在过程中,朋友说了一个谜底,我觉得好有趣:瘸子与聋子打架,打一词语。呵呵,谜底竟然是蚕豆(残斗),您没想到吧。有此谜底,我再次被汉语震撼了(每每遇到一些比较经典的汉语,我都要发愣,久久回味汉语的妙)这天晚上,我真的开怀大笑了,啤酒一杯又一杯,喉咙唱的嘶哑,脸笑的抽筋,哈哈哈……就这样疯着,也许这也是青春的符号吧。适时的叛逆,时不时的疯一下,青春的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