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说过:如果每天都能见到自己喜欢的人,该是多么
幸福的事呀!这句话是有感而发。那天,我走出琴房,不经意间,回眸,发现那个练架子鼓的男生正望着我,我没有不好意思的掉转头,也没有装作满不在乎,我就表情坏坏的,心里乐乐的与他对视。这种感觉真好。尽管我们在此之前都不知道对方活在这个世界上,相视的一刻也是那么的短暂,而且以后几乎不会再见,但我一眼就知道我喜欢他。此情此景,他的姿势,他的眼神,他身上所散发的气场,虽然感觉就那么一瞬,但直达心底,他就是一个载体,承载着我对男孩子的梦想,洒脱不羁,但不失稳重;细心体贴,但很man,像清风一样爽朗,自在。短短的几秒,让我拥有了这种
美好的
人生体验。我于是说:如果每天见到自己喜欢的人,该是多么幸福的事呀!她是我的同学,我记得第一眼见到她,就有种淡淡然的喜欢,就像雨后青草所散发的清香。后来有了一次近距离的接触。我去她们宿舍借用一下电脑,正好当时她要去洗澡,她就让我用她的,我用完后,她正好回来,裹着浴巾,和室友聊天,我临走前,无意中听到她说了一句:I promise。我不知道她承诺了什么,但听到一个裹着浴巾的小女生说着很有自己风格的英文,对她喜欢的那种感觉立刻由淡淡的青草香变成浓郁的茉莉花香,而且这香气沁人心脾,现在都不曾离去。不知道从哪一刻起,我是那么的喜欢看她。她在伙伴中间那种自然大方,她在生分的人前那种拘束矜持;她披着乌黑的长发时那种温柔飘逸,她挽起头发时那种干练精明;她挎着单肩包时的休闲自适,她穿高跟鞋时的优雅恬静;她说话时的声音就像大提琴,低沉有力,她的黑不溜秋的小眼睛在单眼皮下动来动去,她的干净白皙的脸庞棱角分明;她笑的时候宛如一朵青莲出水开,她不笑的时候,呵呵,也很可爱。我喜欢在路上与她相遇,在她的背后看着她,听她的声音,不小心走到她的前面,也会忍不住回头再看她一眼。我对叔本华的人生哲学深信不疑,我
相信人生是痛苦的。也许正因为这样,我很珍惜生命中能给我美好感觉的事物。它们就像一个过客,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来了,但却知道会很快就走了,就这样,来了,走了,但却在我的生命里留下了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