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应该是二〇〇一年的初夏吧,房东告知原来租住的房子不能继续住了,并限定了搬出日期。我与D君顶着炎炎烈日,到处找房子,最终囊中羞涩的我选定了一套很破旧的屋子,是二楼。印象中的楼房是用木板搭建的,由于年代久远,木板已经腐蚀的很厉害了,每走一步整幢楼房都会吱吱呀呀地响。屋里勉强可以放两张床。厨房和厕所都在室外,需该单元二楼的三家人共用。
现在回想起来,那时候的自己还掉在一段已逝的感情中无法自拔,整天瘟头瘟脑,留着长长的头发及胡须,喜欢一个人躲在屋子里面听黑豹,有时候会拖着一双女式的拖鞋上街到处乱逛。当时的状况连好友D君都很看不惯,“一个大男人拖一双女人的拖鞋干什么?”D君不止一次向我提出抗议。我才不管D君的抗议呢,拖鞋是Y的姐姐留下的,又没有坏,我总不能扔掉吧。
没有人知道在这个破败不堪的贫民窟里,我能邂逅到A。A就住在我的对门,与我们共用一个厨房与厕所,因此早晚都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那年的夏天异常闷热,酷暑难耐!我们的厨房更是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火房,因此每天晚上都能看到A在厨房挥汗如雨,我记得那时候A经常做的一道菜是木耳炒鸡蛋。A有一双大而充满灵气的眼睛,瓜子脸,配上一个小巧的鼻子,应该是人见人爱的美女。A的体态柔弱,可借用一句《红楼梦》里面的话来形容:“闲静处似娇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这样的女人生下来就是让男人来怜惜的:如此柔弱清秀的女子为什么要如此操劳?
大该是2个星期之后的一天,快要下班的时候,D君打电话给我,说是今天下班了早点回来,A要请我们吃饭。但那天刚好单位临时有事,所以等我赶回住所时,已经比平时晚了很长时间了。桌子上放了一桌子菜,还有啤酒!于是大家吃饭聊天。
我诚惶诚恐:“真是不好意思,还要让女同胞请客,而且还迟到!”但女同胞表现的很是大方:“大家是邻居,就不要相互客套了,如果你觉得不好意思的话,可以改天请我吃。”于是我与D君大口嚼着鱼肉青菜的同时,大声称赞着我们的女邻居慷慨豪爽。席间我问女邻居:“在S城闯荡讨生活很不容易,你看上去这么小,又是女的!你父母怎么会放心的呢?你今年多大了?”与所有的女同胞一样,女邻居不想回答关于年龄的问题,所以让我们猜。我用手背抹了一下沾满油腻的嘴唇说:“你大该有二十二了吧?”D君果断地否定了我,用他的大手在我面前一挥:“不可能,她最多也就十八岁!”女邻居笑颜如花,享受着两个男人对她傻乎乎的恭维,但就是不告诉我们她的真实年龄。
于是空下来经常去串门,大家慢慢熟悉起来。有一次我在外面喝酒喝多了,回去乒乒乓乓敲开了女邻居的门,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开始高谈阔论。也许是酒精的作用,平时比较木讷的我那天滔滔不绝,从诗歌到小说,从哲学到宗教,从鲁迅到卡夫卡,从史铁生到博尔赫斯,无所不谈,包括自己刚刚结束的一段揪心的感情。似乎期间A给我倒过几次水,而且时间是越来越晚了,但激昂的演说家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那晚我的演说持续到凌晨3点钟。
二
A说:“对面的房间隔三差五地换人,都是那种小混混。”
A说:“原来以为你们也是无赖混混,特别是你,整天拖着女人的拖鞋,胡子拉碴。”
A说:“没想到这次碰到的两个竟然是书生。”
A说这些的时候,我正坐在她的对面,笑嘻嘻地看着她。A采取了典型的先抑后扬的修辞手法,接下来她夸我是这个时代少有的很有思想的男人,说我虽然毕业多年,但书生气仍然很重,说我让她想到了五四时代的青年。当时我的脸上一定露出了陶醉的神色,因为这些话听着很是享受,其享受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一个女人听说自己永远停留在18岁的程度,就像A在听到D君说她只有18岁时候所表现出来的神情一样。
与A相识大约也就半年之后吧,我搬离了那座吱吱呀呀破败不堪的老屋,与A一起住到了另外一个破败的小屋。
三
A说我是一个书生,从此我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一个书生了。按照很多老套的小说,书生都会获得美人的青睐,而且最终一般都会功成名就的。于是我很男人地对A说:“你的身体这么弱,上班又这么辛苦,干脆不要上班了,就在家里休养吧。”但我确实高估了自己的能力,而S城的消费之高又是全国出名的,那段时间经常陷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绝望境地,而A又不是很会持家!为了维持生计,我不停地更换工作,到处颠沛流离。南昌、苏州、无锡、成都、兰州,不断迁徙的目的只有一个:填饱肚子。
绝望之余,我想为什么书本中的书生与现实中的书生境况相差这么大呢?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并非什么有思想的五四青年,只是一个每天为了吃饭而挣扎的贱民。本来我的绝望处境由我一个人来承担,倒也无所谓。但现在竟要连累到柔弱的A了吗?A就因为相信了我这个“五四青年”,就也要来面对绝望与流浪吗?
也许生活无法安顿的夫妻感情也是无法安顿的,与A时有争吵,A开始一次又一次的离家出走。但无论吵架吵的有多凶,无论A离家出走的时候将自己的东西收拾的多么干净,过不了多久A就会自己回来,A说她舍不得我,舍不得让我一个人面对绝望。每当这时候我的心都会很痛,我会一把将柔弱的A抱入怀中,告诉她我很在乎她,乞求她原谅我的暴躁,乞求她不要离开我。多少年来,A其实始终与我坚守着那份贫穷,不离不弃。
四
〇八年底,A要到Z城教书去了。我不想让她去,苦苦哀求。我说:“现在我们比前几年宽裕多了,我们还刚刚在C城买了房子,又不是吃不上饭,为什么一定要到遥远的Z城去教书呢?”但A心意已决,无法劝阻。也许A早就厌倦了整天在家无所事事的生活吧,也许生活终究是需要有一些事情做来充实漫长的岁月吧。是的,我不应该霸道地要求A的生活中没有事业只有我,我尊重A的选择,尽管这个决定对我来说很难受。
空间距离的拉远一定会导致心灵距离的拉远吗?不!书上不是说千里可以共婵娟的吗?书上不是说天涯可以共此时的吗?但感觉上A与我确实是日复一日地疏远了。九年的暑假,A回S城看我,再次由于琐事大吵,这次A再也不想给我机会了,同时也拒绝给自己机会。A在我上班的时候独自回了C城,发短信通知我第二天务必赶到C城办理协议离婚。我万念俱灰,既然无法给对方幸福,我还在苦苦坚持什么呢?放手吧。
只是A,离开了我你真的能找到你所要求的幸福吗?如果是这样,为什么在拿到离婚证书的那一刻你要流泪?为什么每次在电话中都要哭泣?你的悲伤仅仅是祭奠一段已逝的感情吗?
这篇文章是为A而写,同时也是为我自己写的。这一年我觉得我与A都过得太累了!A喜欢纠缠在已逝的往事中无法自拔,而我又何尝不是呢?其实,每个人都清楚,我们无法回到过去,没有什么事情可以重新来过。而我也已经变成了一个庸庸碌碌的中年男性,早就不是“五四青年”了,或者说从来没有是过。所以写这篇文章,那立意类似于鲁迅的《为了忘却的纪念》,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摇,将伤感而沉重的往事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
别了,我曾经的爱人A;别了,我伤感而沉重的青春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