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对王宝强说
——灵遁者
王宝强离婚事件持续这么长时间,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这显然已经上升为一个社会事件了,而不仅仅是个人家庭事件。所以大家很期待最终的法律判决,这也会成为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最重要的是这会影响大家对于婚姻的认识。
从事件开始说起,宝强一则离婚声明,最重要的一句是:“但我绝对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这则声明引来很多不同声音,有人说是为了炒作,因为宝强的新电影要上映了。也有人分析发布声明的时间和宝强公司股权变更时间,说宝强不是“傻根。”
将心比心,站在别人的立场上想问题,永远是我们应该先做的。宝强本身就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结婚,交友,吃饭,生孩子等都是被广泛关注的。与其被爆料,偷拍,不如光明正大的说明。所以这很正常,谈不上炒作。
至于说宝强不是”傻根”,这很对。换做是你,你会怎么做。找个律师,做后续离婚安排,都是人之常情。生活中谁也不傻,你对我好,我对你好。单纯一味的付出,对婚姻往往不是好的。
王宝强无论是出生,长相以及在荧幕中塑造的形象,都是诚实,善良,勤奋的小伙。再加上马蓉是过错方,舆论一片倒向宝强,也是合理的。很多网友就说这是现实版的潘金莲与武大郎。
其实在我们的周围,类似的婚姻事件不在少数。但非公众人物,传播自然就不广。娱乐圈类似的事件更多,是因为环境使然。
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圣人,这是必然的。所以婚姻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很重要。婚姻关系的本质不是爱,不是性,不是孩子,不是这些具体的东西。婚姻关系的本质还是生产关系。
恩格斯先生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的起源》中有详细的研究和调查说明。在文中恩格斯这样描述:“一夫一妻制度是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交替的时间从对偶家庭中产生的;它的最后胜利乃是文明时代开始的标志之一。它是建立在丈夫统治基础上的。”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生产资料公有,两性关系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是恩格斯还说了:“在婚姻关系上,即使最进步的法律,只要当事人在形式上证明是自愿,也就十分满足了。至于法律幕后的现实生活是怎样的,这种自愿是怎样造成的,关于这些,法律和法学家都可以置之不问。”
所以不管出于什么原因,王宝强和马蓉走到一起了,都是自愿的。你可以说马蓉看上王宝强的钱了,你也可以说王宝强看上马蓉的容貌了。本质都是生产关系在作祟吧。
即使在社会主义国家,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到门户之见,父母之命对于婚姻的影响。其实婚姻选择的是一种生产关系。具体表现为生活方式,生活中的地位等等。
马蓉和宋喆在此次事件中是过错方,遭受吃瓜群众的口水压力,是必然的。这是从道德方面说的。
但社会是从道德和法律两方面制约的。那么宝强的离婚判决结果,就不难推测。在两性平等的基础上,即使作为过错方,也应该享有共同财产权利。马蓉净身出户是不可能的,就是多分和少分的区别。
那么我们吃瓜群众可能会问:“造成这样的悲剧是什么?”这是个很大的伦理问题。
我这样来说,看到一个《陕西蓝皮书》发布的新闻:“2014年全省共有70898对夫妻协议离婚,粗离婚率为1.86‰(不包括诉讼离婚案件数),与全国离婚率相比总体保持同步增长的态势。总体上陕西离婚率水平处于全国中等靠后位置,最突出的特点是“80后”离婚多、陕北人离婚多、高学历离婚多、“闪婚闪离”多。随着青年群体“离婚自由主义”的倾向日益突出,预计陕西省离婚率继续保持递增态势的可能性较大。”
其中80后离婚占到陕西离婚的50%。蓝皮书说明了两个原因:1、80后普遍学历高,自主性强。2、“80后”女性由于经济独立能够承担离婚带来的风险,主动提出或起诉离婚的比例明显增多。而陕北人离婚多,则是因为拆迁安置、二手房买卖、单位福利分房及商品房限购等政策原因,出现扎堆结婚、功利性离婚。
现在该我问问题了:离婚率上升是文明的进步,还是文明的落后?
我的答案是文明的进步。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放在民国之前,上哪离婚去?
从陕西蓝皮书中也可以进一步看到女性意识的崛起。两性婚姻的平等。但是对于政策性结婚和离婚,闪婚闪离我们从道德上是谴责的。这本身就构成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其实对结婚和离婚的个人而言,也多是痛楚。不要抱怨,你选择了这样,就得接受今天的痛楚。对于王宝强,马蓉,宋喆这句话同样适用。
说的诗意些就是,遇见是一种缘分,分手也是一种缘分。你好,我好,大家好,才是和谐的社会。更何况应该考虑到幼小的孩子,得给孩子留一片安静的成长空间,和一个好榜样。
所以综上所述,造成宝强和马蓉的悲剧原因,也是造成大多数离婚事件的原因。在婚姻关系中,王宝强是多付出的一方。马蓉是家庭财产的管理者。再者,马蓉已经通过王宝强人际关系,有独挡一面能力,自信心日益膨胀。然后再考虑到人是社会性动物,王宝强长期在外忙碌,马蓉的孤单感肯定会有。这时候禁不住诱惑或其他原因,与宋喆发生关系。直到宝强发离婚声明才东窗事发。
所以牢固的婚姻关系应该是互相喜欢,有共同的志趣和人脉圈,平等的经济分配,以及互相的包容大度。
所以我经常说两个人是因为家庭条件和互相喜欢在一起,但要长久,一定要包容。包容才能长久。但每个人都有底线,宝强是不能容忍:“绝对无法容忍恶意背叛婚姻,破坏家庭的行为。”
我相信从道德上,马蓉会对此事进行深刻的反省,并后悔。 也是对我们众多吃瓜群众一个启示和警醒。
事实上,还有一种可能的判决结果。那就是宝强或者马蓉净身出户。如果有这样的情况,那这多半不是法律的判决,而是当事人自愿。法律是容许当事人的自愿的。 但这样的觉悟,不是每个人都有。放弃自己应得的东西,是一种大悟。这种大悟已经脱离了所谓的“生产关系。“
这就是我为什么在前面说:不是每个人都是圣人,这是必然的。
但这样的圣人其实还不少,比如庄子,维特根斯坦。
在这件离婚事件中考虑到一个是孩子的爸爸,一个是孩子的妈妈,我们还是希望他们都好,孩子才好。所以都能分到财产是合理的。因为路在前面!
无论是男人出轨,还是女人出轨。除了大的社会制度,婚姻机制,我们还应该考虑到人性。但涉及人性,就往往变的不可说。比如拿孤独来说。孤独不应该是出轨的借口,但孤独的人往往会找人陪伴。还是用维特根斯坦的一句话说吧:“对于可说的,我们说。对于不可说的,我们保持沉默。”孤独的话题,属于非逻辑话题,自然是不可说的。跟大家问:“人为什么活着?”是一个概念。
但不管理论如何,众多的先贤已经告诉我们生活的哲理。那就是珍惜你现在拥有的。认真对待你眼前的东西,才是真的。
最后一个问题是问我们吃瓜群众自己的:如何做好一个吃瓜群众?
这也是个大问题,我不知道该从那说起。我只知道做好一个吃瓜群众,很重要!
摘自独立学者,诗人,作家,国学起名师灵遁者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