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有些话,介于不说憋屈和说出矫情之间。但转念一想,文字的确是一个很好的载体,索性就用文字,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很庆幸,在过去多年后的今天,我还能够以一种“回首”的姿态,来审视从前的自己。
我和她的故事,我已然做不到如数家珍般的娓娓道来,毕竟,有些记忆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殆尽。但回想起当年她带给我的痛心疾首,辗转反侧和引以为豪的骄傲不羁,我仍会念念不忘,恍如昨天。
清晰的记得,五年前的一个夏天。骑着单车的她,在缘分巧妙的安排下,与我相遇了。在我们擦肩之际,我朋友告诉了我她的名字,我低声呢喃着,而且觉得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个名字。不知道哪里来的冲动,竟让我高声喊出了她的名字,在她回头的一瞬间,我惊慌失措,并装出一副与我无关的样子。同时,一道倩影悄然落入我的心房。
那天之后,我向别人打听她的QQ号,打听她的手机号,打听关于她一切的一切。最后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我和她竟然恋爱了,在懵懂的年纪,经历了一场青涩的恋情。我们称之为,“早恋”。
我当然不会忘记那时我给她发短信,她不尽快回复我就会坐立不安,短信内容,大多是毫无主题的嘘寒问暖;我当然不会忘记那时我信誓旦旦,并觉得自己一定可以做到的誓言,我曾说,我会好好维护这份情感;我当然不会忘记那时关于我和她共同喜好的聊天,一扯就没有边,大拼文学,她说我咬文嚼字,我说她舞文弄墨。我当然不会忘记那时每与她在一起,都给她展现我最好的一面;我更不会忘记那时不论什么东西,只要贴上她的标签,我都会如获至宝般保存起来,并留在记忆里面。
再后来,我们分手了,不,说形同陌路更为贴切。分开后第一个星期,我很想她。分开后第二个星期,我更想她。分开后第三个星期,我想她想的好苦。第四个星期,我想她想的无法自拔。但到了第五个星期,我反而觉得自己尽管忘不了,但也没有那么想了。过了些时日,我的个性签名改为,“不是我不爱你,但思念让我自己折磨自己。”我也觉得这是一种自我嘲讽,自欺欺人,想着她不说,我装傻,能瞒多久,是多久罢。偶尔回忆也会在我暗自窃喜的时候,及时的给我一巴掌,我忍着,也只能忍着。不知道我是在骗她,还是骗我自己……
五年后的今天,想起这段故事,怀念之余感叹良多,那些曾经认为美好而幸福的青春爱情梦,都普通的不能再普通,平凡的不能再平凡。那些曾经认为一生都不能失去的,弥足珍贵的,到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我也不像以前那样,为了回复她的下文而字斟句酌,不再为了她的垂青而不顾一切,也不再为了她的喜怒哀乐而喜怒哀乐。
岁月是把杀猪刀!时间冲掉了我们的懵懂与青涩,冲掉了我们对某个人的思念,也终将会冲掉我们每个人心里都藏着的那一张容颜,冲散记忆深处,她和他的笑脸,冲散曾经信誓旦旦的诺言,让以前的一切轰轰烈烈和热血沸腾,都归于平淡。青春是一场兵荒马乱,是时间平息了这场兵荒马乱,但我们的爱情,只能是青春的陪葬。
在未来的殊途同归中,如果可以再次相遇,不妨笑着说,“好久不见,都不要遗憾从前,要怪,就怪时间模糊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