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在青春岁月里的爱情懵懂的青涩,永远是记忆中最初的美好,也许还会心痛,还会心酸,但是内心的那股悸动就成了一种叫永远的东西 今天小编在这分享一些初恋爱情故事给大家,欢迎大家阅读!
1.我要笑着忘记你
十六岁,你送我一只蓝精灵。
十七岁,你送我一张莫文蔚的CD和一束百合花。
十八岁,你给我了一个拥抱。对我说,蓝妹妹,好好生活。
骄傲如我,扬着眉忍着泪,假装不在乎的拍掉你放在我肩膀的手反驳,谁是你妹妹,我不是你妹妹。
直到你坐着的那班飞机离开地平面,离开这个城市,我才卸下所有的伪装,转过身哭的无法自抑。
乔之昂,你走后,我便发誓,我一定会忘记你,笑着忘记你。
于是,从那以后,我便真的很少哭。
高一下学期,我开始喜欢朝学校旁边的C大跑。
安歌每次看到我都会一脸贼笑,小丫头,又来选夫。
我没好气的横他一眼,上次他去学校看我,刚好看到一个男生在对我表白我拒绝。男生当时受伤的问为什么。
我实在想不到理由,抓抓头对他指着旁边C大的方向,一本正经胡诌,我有喜欢的人了,那个人就在C大。
自从这事儿被安歌抓到把柄,只要我朝C大跑,他便拿这事儿揶揄我。
其实每次我都挺想暴力解决他的,但碍于站在他身边的你,我不得装出一副可爱豪迈的样子,手一挥,本姑娘来混饭吃。
你是安歌的好哥们儿,上次你和他一起去我学校找我的。但你不但不和安歌一起揶揄我,反而每次都会笑眯眯的帮我解围,蓝妹妹,你来的刚好,今天餐厅里又有你爱吃的蒜香鸡翅和酥皮汤。
C大的伙食是出了名的好,我坐在餐厅里吃的满嘴流油。安歌说,真没淑女相。
你替我辩解,毫无顾忌,大大方方,这样很可爱啊。
我立马仗势欺人狐假虎威,斜睨安歌鄙视道,听到没!你这种莽夫根本不懂美的内涵,乔之昂这种校草的审美才是大众追求的真理。
乔之昂乔之昂,没礼貌。安歌又伺机训我,是之昂哥哥。
这次你也笑眯眯的配合,是啊,蓝妹妹,管你饭这么久还没听你叫声哥哥。
我们没什么亲戚关系,乱叫哥哥很肉麻。我正经解释道。
而且!不要叫我蓝妹妹,真的好!难!听!我挥舞着手臂再次抗议。
你笑,怎么会,蓝精灵里的蓝妹妹多可爱,而且我第一次见你你带了顶白帽子,穿着蓝外套,活脱脱的蓝妹妹。
我一点都不喜欢蓝妹妹,我鼓着嘴抱怨,爱哭鬼,爱惹是非鬼,什么事儿都拖累别人。
安歌也难得与我站同一条战线同意道,是啊,微蓝一点都不像柔弱的蓝妹妹。
接着他话锋一转,你没见她在C中那横行霸道的样儿,吃饭有人洗碗,脏衣服有人抱走,身边天天跟着一群男男女女前呼后拥,跟一慈禧太后似的。我真怀疑她给C中那些小男生女生吃了迷魂药,要搁我身边我早揍丫了。
切,这是人格魅力。我高傲的冲安歌挑眉。
安歌冷哼一声,不再和我计较。你在旁看着我俩斗嘴哈哈大笑。
我偷偷的看你开怀大笑的模样,心上繁花叶茂。
乔之昂,其实不是我不喜欢学校里的男生,实在他们无法和你相较。
你的身上,有清风霁月的明朗,面容有风轻云舒的俊美,笑起来,仿佛冲破云层的阳光。
你看我开始说的那句“我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在C大”真像一个预言,一语成戳。
你走之后,安歌再没有肆意地在我面前玩笑了。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总能从他的眼神中读出小心翼翼的关切。
微蓝,你还好吧?
第一次,安歌这样问我的时候,我的眼泪瞬间就在眼眶里充盈,满满的一汪。
我猛然甩甩头,让几乎马上就要掉落出来的泪水缤纷地摔碎在地上,狠狠地。没有任何留恋的。我不要流泪。
很好啊,我哪有不好?你看,不是好好的。我冲着安歌裂开嘴,勉强挤出笑容来。
你好就好!安歌说。
我说过,要笑着忘记你,我一定做到。
想要忘记一个人最有效的方法是什么?我在C中的时候就读到过各种恋爱治愈系的文字,那上面说,遗忘一段恋情的最好方式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恋爱,我有吗?乔之昂,我和你之间有过恋情吗?
这个问题真可笑,我竟然回答不上来。而你显然也不能给我答案。
我不要堕进那些烂俗的情节故事里。我,罗微蓝,选择一条更辛苦也更彻底的方式:我考进了C大。我要每天面对着你所熟悉的环境,每天目睹曾经和安歌、你一起度过的每一片时光,我要在那时光的浸泡里逐渐脱掉长长的尾巴——我不要尾巴,我不要当美人鱼。
时间一直在和我赛跑,我跑的很辛苦,然而我就要跑赢了。
在见到安歌的时候,有时甚至想不到你了。
安歌上了C大的研究生,他可以继续和我同在一个校园里。这对于我来说,也许是好事,也许是坏事。但——安歌是为了我。
夜晚的C大校园静谧得如同远方天籁。安歌约了我,我们在篮球场上缓慢地散步。安歌少有的沉默着。微蓝,现在没有了乔之昂。也许,我可以代替他照顾你。
听了安歌的话,我并不吃惊,但我没有接受。不是安歌不好,不是安歌不如你,而是——如果那个代替你的人是他,那么,你就永远会成为我生命中的阴影,怎么也抹不掉了。
我把这个理由坦然地告诉安歌。
安歌沉默许久,终于笑着回答:微蓝,你长大了。我相信你能照顾好自己。
再不需要说什么。
每一段感情的历练都会使人成长,那种成长是被迫的,是不能挽回的。一个倔强的生命,越是有着鲜血淋淋的内心,越是能绽放出如花的笑靥。
《致青春》上映的时候,我去看了。一个人去的,没有人陪着,安安静静地看完了。很多人都喜欢郑薇,我也喜欢,能够那样勇敢、单纯、不顾一切去爱的女孩子很少很少,在如今的大学校园里几乎已经灭绝。
我欣赏那个角色,但我不会像她那样做。如果我可以像她,那也许我和你的结局会是美好的。你那么善良,那么心软,绝做不到像电影中的陈孝正那般无情吧。可是,我没有。我期待着一份自然而然的感情,就像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在此之前,我可以欣然享受,可以安然听命,可以放纵心思,可以继续当安歌嘴里的那个放纵的惹是生非的蓝妹妹。
我倔强,我不够勇敢,但你一早就知道我了,不是吗?
安歌也知道我,所以他的安慰才那么郑重其事,甚至要以身相许。
时间过得太快了,快的让人目不暇接。
新学年开学之后,我有资格被人叫作学姐了。
多有意思啊——想当初我那么憧憬着的地方,那么仰慕着的学府,还有我牵挂着的你——都在这里。
想当初的一切都很美好。
我被舍友拉去参加学生会的迎新活动,人很多,我搬着一把椅子挤过人群。
学姐,这种事情让我们做吧。一个男孩子的声音,清脆、干净,充满阳光的味道。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诧异,回过头去:弯月似的一双眉眼笑眯眯地看着我。学姐,我叫常韵州,是经管系的新生,请多关照。
清风霁月的明朗,云淡风轻的笑脸,刚刚脱离稚嫩的略带羞涩的声音——常韵州,一份熟悉的带着特殊味道的气质从他身上发散出来,完全覆盖曾经的记忆。
你好,常韵州,我是罗微蓝,经管二年级。很高兴认识你。
走在前面的完全陌生的背影和那清澈、透明的声音一样,是新鲜的内容。
我终于忍不住扬起嘴角,我的陈旧的记忆开始容纳进新鲜血液,这是真正崭新的开始了。
2.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
我平生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礼物是一条围巾,墨绿色的,不是纯毛线的,摸上去有些硬,针法也不够精致,但很暖和。围在脖子上,毛茸茸的,还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我想要一条这样的围巾已很久了。那年,我16岁,上初三,开始讲究穿戴了。我有一件很漂亮的咖啡色羽绒服,里面套一件红色的毛线衣,鸡心领的,很好看。
美中不足的是,我缺少一条围巾,既保暖,又能搭配出效果来。可是我的母亲不会毛线活,在我的印象中,那似乎是年轻女孩子的专利,班上几乎所有的女孩子都擅长此道,一对银针或竹针,一团毛线,在修长手指的摆弄下,缠缠绕绕,上下翻飞,还不耽误聊天,真是神奇。我一直为没有一个姐姐而深以为憾,否则,我也可以有一双漂亮的手套,或者一条暖和的围巾了。
那年隆冬的一天,我因为感冒没去上课间操。当教室里空无一人时,不知为什么,同桌的一条紫色围巾引起了我的注意,虽然那条围巾有些旧,也有些脏了,但我还是鬼使神差地抽了出来,不自觉地围在脖子上,对着窗户玻璃左右端详……
这时,教室门突然被推开了,随着一股寒风进来的是英子。她的脸冻得通红,搓着手,可能是回来拿什么东西的。
那一瞬间,我的脸“刷”地一下红了,想扯下围巾放回去,却已来不及。我窘迫极了,将围巾抓在手里,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英子一愣,随即好像明白过来,脸一红,冲着我笑了笑,说:“天太冷了,我回来拿手套。”说完,从桌洞里抓出手套就匆匆走开了。
坐在教室里,我的脸火辣辣的,难受极了。偷围别人的围巾本来就不是光彩的事,况且又让一位女同学撞见了,传出去我还能在同学面前抬起头吗?……
不过,当时我就有一种直觉,英子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 怎吗说呢,一是因为她和我外婆是一个村子的,相距也不远,两家的关系很不错。
另一个原因是,我觉得她好像一直对我有好感。比如说在课下她经常问我数学题;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几乎天天都能不经意地碰到她;在我忘带课本的时候,她会悄悄地将她自己的书递给我,然后和同桌看一本;每次发下的作文本,她会不声不响地拿过我的本子读我的作文……所以,就有个别好事的男生常常开我的玩笑。我总是一笑了之。
那时的我,瘦瘦的,其貌不扬,还有些腼腆,除了学习成绩好一点外,别无他长。而英子呢,高高的个子,削肩,蜂腰,瓜子脸,尖下巴,肤色白皙,的确是个美人胚子。惟一让人遗憾的是她走路的姿势不好,有些罗圈腿,还仰着脸。在我们当地有“低头汉子仰头婆”的说法,是说这两种人都是性情乖戾的人。事实的确如此,英子是班里有名的“小辣椒”,口舌伶俐,得理不饶人,很多男生都对她敬而远之。我自然更是没往别的地方想,平日里连话也很少跟她说。
但不管怎样,再见到英子时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英子却像什么都没看见似的,跟同学说说笑笑,连瞅都没瞅我一眼。我的心才慢慢放松下来。
过了几天,下午放学后我因事耽搁了一会儿,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急急往家走。刚出校门口,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回头一看,竟然是英子,她站在路旁,自行车支在一边。
我疑惑地停下车子,看着她,还没等我说话,她快速地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鼓鼓囊囊的红色塑料袋,递给我,说:“给你。”说完,脸一红,推起车子急匆匆地走了。
我一愣,打开袋子一看,是一条墨绿色的围巾,毛茸茸的,在寒风中竟像火一样灼痛了我的手指。我飞快地将围巾塞进书包,又前后看了看有没有人,才跨上车子飞一般向家中奔去,心在怦怦直跳。
晚饭后,写完作业,回到房间里从书包里拿出围巾,我用手摩挲着,一时心乱如麻:英子为什么要送我围巾呢?她的脸为什么红了呢?莫非她真的是……
我不敢想下去了,又一次脸红心跳起来。我将围巾围在脖子上,穿上羽绒服,对着镜子反反复复地照,确实很好看。
但那条围巾我从未在别人面前围过,甚至连父母都不知道我有这样的一条围巾。那是青葱岁月里的一个秘密,属于我一个人的,当然,还应该有英子。
从那以后,再见到英子时,我虽然表面上若无其事,但心里总是有些不自在,跟她说话,也会莫名地脸红。而英子呢,仍是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课下仍旧问我数学题,或者别的什么,就仿佛那条围巾从来没有存在过。但我能感觉到,从她偷偷瞥过来的目光中,却有了一份无言的羞涩……
好在,很快就初中毕业了,我考上了师范学校,英子去了一所职高,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面。那条围巾,后来由于家中盖了新房,搬家后也就不知所终了。 我也渐渐将它给淡忘了。
再后来,在师范学校读书时,我暗暗喜欢上了一个女孩子,犹豫了很久,徘徊再三,终于在一个花香袭人的晚上,在教学楼门口等到了下晚自习后独自回宿舍的她,冒冒失失地将一本她喜欢的席慕容诗集递到她手中。那一刹那,看着她错愕的表情,犹如手捧烫手山芋般紧张、无措地将书塞回到我的手中时,我一下子变得面红耳赤,飞一般逃进了夜色中……
那一瞬间,我倏地想起了青葱岁月里的那条绿围巾,还有英子那双星星般闪亮的眼睛……
我明白了,这就是爱的感觉吧:甜蜜中带着那么一股酸涩,却又是那般纯真,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