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倾覆事故中有一个“非常不完美”的真相,船长没有做到“船在我在,船沉我亡”,而是“弃船”苟且逃生了。这事在广大“道德人士”的眼里岂止是不完美,而是极其可耻,
随着时间的推移,船长“弃船逃生”事件充分发酵,越来越多的人站在道德高地上义愤填膺地谴责船长等人不应该“弃船逃离岗位”。
说这个船长是又一个可耻的“范跑跑”(汶川大地震发生时,丢下学生抢先逃生的教师范美忠),说这个船长是中国版的李准石(韩国沉船“世越号”的船长)。
很多人认为东方之星船长“船长和轮机长游到岸边首先得救实施报警”无可非议。
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遭遇危险时确实有一些“游客(旅客)优先,儿童优先,妇女优先”的逃生规则(船员义务)。只有在船长带领下,全体船员坚守岗位,才能稳定乘客情绪,才能组织有序自救,才能保证使一切预案措施有条不紊地得以执行、实现。
这一切,必须有一个相对比较充裕的时间。但是东方之星倾覆当时具体情况又是怎么样的呢?
据被救游客叙述的经历是“倾翻是在几秒之内顷刻完成的”。
也就是说船长根本来不及组织实施任何抢救行动,不弃船已经毫无意义了。
再来看看大家拿来说事的汶川地震中的“范跑跑”和韩国沉船“世越号”船长李准石的事。
范美忠(范跑跑)老师是十分可耻的,他在课堂上感觉即将发生地震时,将茫然无知的学生置之脑后,不是带领学生一起逃生,而是放下教棒抢在学生之前逃生,应该被谴责。幸好学生随后也成功逃生,没有伤亡,否则范跑跑是负有刑事责任的。个人认为范美忠的可耻并不在于地震时他抢先逃生,而是在于他逃生后还要在网上写文章对自己的懦夫行为大肆“渲染”。我主张社会应该对“范跑跑”持宽容的态度,而范跑跑则认为“我没有错,何需你来宽容”。
韩国“世越号”轮的情况是:首先,它过度扩大载重能力和超载导致船舶稳性严重恶化,舵手操作不熟练,致使船体往左倾斜,导致船舶失稳最终沉没。船长李准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次,在事故发生后,船长李准石在发布全体成员船内待命通知后,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在先于乘客离船之前弃船逃跑后,同样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在接受调查和审判时又屡次说谎并狡辩,并没有真心悔过的态度。
东方之星船长似乎与范美忠老师、李准石船长没有任何可比之处。
我们要问站在道德高地上谴责船长的“道德人士”三个问题:
第一,轮船已经瞬间倾覆,船长应该在哪里坚守岗位?
第二,这种情况下不弃船逃生还有怎么样的意义?
第三,此时此刻船长还能够做哪些实在的具体工作?
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就断定船长是“背板”是“逃兵”是不负责任的。
我们接着要问其他三个更具体的问题:
一问,船长逃生有没有占用船上逃生用具资源?
二问,船长逃生是否堵塞了其他人的逃生通道?
三问,船长逃生是否延缓了救援工作及时展开?
实际上道德先生们没法回答这些问题。事实是船长和轮机长游到岸边后,首先做的是及时报警,使救援工作得以更快开始。这里既有勇敢也有智慧,游泳——逃离——报警,这是船长唯一的可作为“路径”。
对于船舶海难事故,抢救人的生命,是最高原则。能救一个就是一个,能救两个就是一双。船长的生命也是一条生命,我觉得不分青红皂白地认为“乘客中有人遇难,船长就不能活”是非常荒唐的。
我要请问站在道德高地上谴责船长的人们:如果在目前获救的人数里减少了(船长和轮机长)两个,你就觉得很高兴么?
当然如果船长在出事前的航行过程中确有不当之处,甚至有超载等违法行为,或者在接到警告提示后仍然冒险开航等行为,一经查实,就必须另当别论。船长即使是最后一个逃生得救,也是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