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的娘家在安徽宿州市桃园镇,离我们桃园矿有十多里路。这一带有这样的风俗:结婚可以没有“喇叭”,办丧事一定得有“喇叭”。喇叭班又称唢呐班,以前生意并不景气。一般在十人以内,好的“喇叭”,一场生意下来,每人可挣百十块钱。即便是孬一点的,每人每天也得挣五六十块钱,而且有烟有酒,好吃好喝。现如今的喇叭班,人才济济,“演员们”不但能歌,而且善舞,吹拉弹唱,无一不能。妻娘家这一带的喇叭班有一个强项:替人“哭孝”。
每次听妻子说起她们那儿的喇叭班替人“哭孝”一事,我都莫名其妙:亲人故去咋能让人替哭。听妻说替人“哭孝”的“演员”哭声抑扬顿挫,哭声压韵合辙,哭声凄凄惨惨,哭声悲悲切切。“演员们”都能哭地死去活来,痛不欲生,让在场的人无不动容,几欲流泪,肝肠寸断,不能自已。用妻的话说,哭的太好啦!所以,每每她们村有人故去,岳父便打来电话,让妻前去听“喇叭”,听喇叭班的“演员”替人“哭孝”。
妻每次说起“喇叭班”替人“哭孝”之事,总是夸赞不已,而我却不以为然:啥都能替,唯独哭孝不能找人替代,除非亡者没有儿女、没有亲人。父亲或母亲故去,作为儿女的怎能不伤心流泪,在已故亲人的灵柩前大哭一场,这是人之常情,更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哭声也是发自肺腑地,是一种实实在在、血浓于水的亲情呼唤。但是,找人替哭,着实让人想不明白,别人哭地再好再伤心,那也是“故作多情”,“多情恰似总无情,替人垂泪到天明”。哭的再好,也说明不了“孝子”伤心,只要给钱,让他们哭上三天三夜,也照样哭地“精彩”。正可谓: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尽管妻多次邀我去欣赏替人“哭孝”,我皆婉言拒绝。我真地不知我该恨谁,恨喇叭班还是办丧事的事主,他们一方是为了生活,一方是为了“省心”,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