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听雨的楼台还在。我在楼台一角借着五月的最后一缕光,将心事在字里行间收藏。想起几盏在黄昏的街头忽明忽暗的烛火,久违了的烛光,我停下脚步远远地望着它,就像欣赏一幅画,城墙、宝塔、琴台都该来映衬它,烽火台的眼睛可眺望千年。我还未来得及把烛光揉进眼里,灯光亮了,我在裙角飞扬的街心怅然若失。
无比怀念旧时光里的光。童年的老屋里,油灯被飞蛾逗得满脸通红,灯花一头扑进母亲的针线筐里,量起了针线的长短,绣花鞋趁机偷偷溜进父亲的“百宝箱”,看斧头和凿子如何向刨子讲述创造的奇迹。那时的我已开始思考人生,也许,所有生命都是美丽的错误,给你寻找宝藏的希望,却要你承受失去双脚的绝望。那个唱歌十分动听的伙伴,上天给了她漂亮的脸蛋,却让病魔拿走她的眼睛,那个能把叶子吹成笛子的伙伴,上天给了他聪明的脑袋,却让河塘拿走他的生命。
无法计量黑暗里的光死去时,多少眼睛会跟着死去。光,在时光的隧道里无尽延伸着,有它就有光明。它总是让我想起很多,沐浴大地的阳光、温暖黑夜的月光、点缀天空的星光、抚慰灵魂的灯光、燃烧炉膛的火光,还有那些看不见的光,比如文字之光,比如灵魂之光。
如何才能像光一样存在,终不能成为光的,除却一支只能在纸上画梅的笔,只有茅屋肯陪我,我的孤绝助长着梅花对雪花的痴狂。如我这般喜欢站在崖顶上画梅的女人该消失不见的,我总是找不到画梅的恬当位置,季节的脚步被我画乱了,画着画着雪就下了。
写写离我最近的光吧,灯光?单一的白色,离雪很近,一不留神就会被它带进冬天,冰川美丽又可畏。或者斑斓的霓虹?城市的头颅被它高高地挂起,风中飘扬的旗帜脸色煞白,许多人在旗杆下唱情歌,怎么听都像蚊蝇在呜咽。我禁不住抬眼望向遥远的星河,月亮探出脑袋似乎想说些什么,不料被云彩拽住衣角不放。
我是蚊蝇么,不,我是个活生生的人,至少知道蚊蝇是不能充当食物的。这字的长相倒和蚊蝇有几分相似,需要赶走它么?苍蝇拍呢,或者药?我四下寻找,怎么也找不到,只好让它继续存在。
床边的镜子睡去了,它不必再为我忧心忡忡了,我的容颜不会因它喋喋不休了,它让时间为我藏起不少岁月风尘,我有一双走不完青春的脚,就连童年也为我扮起了美丽的新娘。我在五月的站台大汗淋漓,一棵树递给我一片绿荫,跟我说起了根的由来,根是为叶子存在的,即便叶子不在了,它也不会离开脚下的土地。
这个五月,我在艾米莉·狄金森的诗园里流连忘返。为诗而生的圣洁女子,用世间最迷人的孤独,把痛苦和渴望植入诗的土壤,却不愿向世俗的品味妥协,“我的诗一定得亮着自己的光芒,无需他人的擦拭,要不然,我会藏起来直到合适的光出现。”文字是可以光芒万丈的,诗给了她无穷的力量,“没有人想得到这样的乐趣,没有人猜得到,在那里完全没有老去的事物,一切在萌芽、跳跃、歌唱,你会以为自己站在绿树丛中,来来去去都是它的枝桠。”是什么使她的脚步如此轻盈,是光,那光里有她向往的爱情之光,“等待一小时,太久——如果爱,恰在那以后——等待一万年,不长——如果,终于有爱作为补偿——”。
如果说生活是诗,谁都渴望拥有一个最热烈最坚定的读者,读者的名字叫爱情。伊利莎白?巴莱特是幸运的,她38岁那年,比她小6岁的罗伯特?勃朗宁疯狂地爱上她,卧床23年的她为他站起来了,她最终成为了勃郎宁夫人。我在思索狄金森和勃郎宁夫人有什么不同,前者生前默默无闻,死后声名鹊起,后者生前已经成名,如果狄金森不把她的诗锁进盒子里,她的“勃郎宁”是否也会不顾一切地爱她?反过来,如果巴莱特身上没有名人的光环,勃郎宁是否会依然义无反顾爱她?许多爱情承受不住现实的残酷节节败退了,绝唱之所以被人们不停地传唱,是因为就连绝唱也快无立锥之地了。
一束光从童年的天际划过落在五月的肩上,我在文字里将它双手捧起时夜已醉。五光十色的灯光是城市值得炫耀的衣裳,这个时候走出去能走进它的心房。也许,我只是为了多看几眼那张炫目的广告牌,被无限放大了的桃姐的脸,已感觉不到夏天的炙热了。有种情感和亲情一样可贵,它能抛开血液的纽带,蜡烛般燃烧。“人生最甜蜜的欢乐,都是忧伤的果实,人生最纯美的东西,都是从苦难中得来的,我们要亲身经历艰难,然后才懂得怎么样去安慰别人”,荧屏之光打湿了我的双眼,它该继续传播下去的,黯淡的人生需要人性的光辉去照亮。
但愿人间的冷会因光的存在变薄,我祈祷。起身前我把这字看了八百遍,也没看见半个会发光的字,叹息之余有几分侥幸,不被它祸害成蚊蝇就好。我又想起狄金森,她写诗的时候,一定能听见世界的心跳声,她在黑夜的灯光里思考着踉跄跌撞的人生,鲜嫩的草莓与她只隔着一道篱笆,她并没有伸手去摘。我终于知道我不会写诗的原因了,思想的鞭子抽得太轻,它轻轻打在我身上时,我越发想倦怠地睡去。我这双能把人群看穿的眼,睡去后才会试着爱我。
这个五月值得珍藏,我终于用文字捕捉到那缕只为我闪亮的光。那光,斩断黑夜,披着黎明,唤醒着生命的荒原。